刀郎出道20年首次打官司 起诉某歌星表演侵权
封面新闻12月26日报道从新疆走红全国的川籍歌星刀郎,他原创原唱的《2002年第一场雪》、《西海情歌》等歌曲深受歌迷欢迎。
有一些歌手,加进一些商业晚会,未经刀郎本人赞同便随便翻唱刀郎的原创歌曲。还有的歌手,仿照刀郎形象,演唱刀郎的原创歌曲加进商演获利。面临本人的作品被侵权,刀郎一向都哑忍着。但这一次,刀郎“生气”了。
12月26日,封面新闻记者得悉,2019年12月17日,成都会天府新区大众法院开庭审理了北京啊啦呀嗦音乐文化发展公司以表演侵权告状某歌星侵权刀郎原创作品的平易近事案件。
据刀郎几位粉丝流露,刀郎是忍无可忍才打官司。自刀郎向法院递交了告状书后,全国刀郎的粉丝就一向关注。刀郎持久以来一向低调行事。某歌星翻唱刀郎原创作品《西海情歌》和《手心里的温柔》,这两首歌皆是刀郎的代表作。
据体会,在法庭上,刀郎委托署理律师,就某歌星在两场商业表演中未经授权便演唱刀郎原创作品《西海情歌》和《手心里的温柔》,向某歌星提出诉讼,刀郎诉讼要求某歌星住手对刀郎原创作品的侵权举动,并提出补偿10万元的要求。
法庭审理进程傍边,刀郎署理律师向法庭提供了关于某歌星侵权刀郎的作品相关证据,并对某歌星未经刀郎授权,屡次在各地商业表演中频仍演唱刀郎原创作品的表演侵权举动提出了指证。
某歌星的署理律师则向法庭提出了某歌星的演唱歌曲,是由掮客公司和晚会主办方指定,歌星本人对刀郎提出的诉讼要求不予接收。当法庭要求某歌星署理律师提某歌星和主办方及掮客公司商业表演公约时,这位歌星的署理律师暗示暂没法提供。
被告刀郎方提交了不异案件法院判决案例:由演唱者本人负责侵权表演的重要义务,由主办方负责侵权表演的连带义务。两边律师辩说剧烈,法院未当庭宣判。
封面新闻记者釆访了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著名律师王国华,他暗示,《2002年第一场雪》、《西海情歌》是传唱很广的音乐作品,刀郎是该部作品的词曲作者及原唱表演者。
按照《中华大众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划定,刀郎对该部作品依法享有表演权等完全的著作权。该法第三十七条划定行使他人作品表演,表演者理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付出待遇。第四十八条划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表演其作品的,应承当住手伤害、消弭影响、赔礼报歉、补偿丧掉等平易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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